“怎么了?”
薛薛抬眸就见魏迟年正一脸担心地望着自己。
“没事。”她摇摇头。“恍神而已。”
“真的?”
“嗯。”见男人一副不怎么相信的样子,她笑了。“我骗你做什么啊?”
“那就好。”魏迟年也没和她争,只是将粥推到薛薛面前。“妳尝尝先?不过可能还有点烫,我最后是用小火煲的。”
“唔。”
她垂眼看着装在瓷碗里的粥,白色微稠的米汤里泡着米粒,颗颗分明,晶莹饱满,随着汤匙搅弄,一股清爽的香气冒了出来,勾得本来不抱什么期待的薛薛再次感觉到自己肚子饿了。
然而升起的蒸气拍在脸上,又烫得她鼻子莫名一酸。
“我先去洗把脸吧,我想起来我还没洗漱呢。”
话还没说完薛薛便站了起来,也不管魏迟年什么反应,直接低头快步往浴室走。
直到门板关上,她才舒出一口气。
平复好心情,薛薛站到洗手台前,透过镜子观察着自己。
除了眼眶有点红之外,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状。
薛薛边把洗面奶从管子中挤出来,边放任思绪发散。
其实以前的薛夏虽然早慧,有着比同龄孩子更为敏感细腻的心思,但并不是会伤春悲秋的性子,相反地,她是相当乐观开朗又坚强的。
就如同在夏天也能蓬勃生长的野草,不论给薛夏换到什么环境,她都能将自己的叶脉舒展开来,展现极为强大的生命力。
否则也不会一个人找魏迟年找了那么久。
甚至始终抱持一丝渺茫的希望,能遇见自己的母亲。
那个生死未卜,从一出生就将自己抛下,也不管家中老父老母的女人。
薛夏真的很想与她见面,然后问她一句:“值得吗?”
为了一个男人,一个连责任可能都担当不起的男人,放弃一切真的值得吗?这其实也是她想问自己,问魏迟年的。
可上辈子的薛夏最后并没有等来将话问出口的机会。
时间可以磨平一个人的棱角,也能消耗掉一个人积攒了好久好久的勇气。
而现在的薛薛既然有了薛夏上辈子的记忆,自然不可能完全不受影响。
特别是在面对魏迟年的时候。
“呼!”
把冷水泼到脸上,薛薛仔细地将脸洗干净后又喷上爽肤水,抹上乳液,看着与方才邋遢模样截然不同,显得容光焕发、神采奕奕的女人。
她拍了拍双颊,吁出一口气。
“一起加油吧,薛夏。”
薛薛出来的时候,魏迟年人不在。
她偏过头,视线转了一圈,最后选择先坐下把已经放凉了的粥吃完。
毕竟也是真的饿了。
出乎意料的是,一碗看着再普通不过的白粥,放入口中后味道却不若预期的那样寡淡,反而有淡淡的米香,还有薛薛形容不出但格外开胃的味道,两种层次迭加在一起,很是能刺激食欲。
待魏迟年出现,薛薛已经把餐具都洗干净了,正在滑手机。
听到脚步声,她抬眸。
魏迟年在薛薛对面落座。
“吃完了?”
“嗯。”薛薛把手机放下。“没想到你煮的粥那么好吃,是不是有加中药啊?感觉味道不像是单纯的白粥而已。”
魏迟年点点头。
“我妈……”他顿了顿。“我小时候因为胃口不好吃了不少苦头,我妈带我看过很多医生,中西医都有,但就是没办法解决。”
“后来算是因缘际会吧,得到一记食帖,我妈本来不怎么信的,但看我再这样下去能不能平安长大都不好说,索性死马当活马医试试,没想到效果出乎意料的好。”
薛薛安静地听魏迟年说。
虽然表情和语气都显得相当平静,但薛薛能从一些细微的反应感觉到他内心的起伏。
母亲对于魏迟年来说就是一道难以愈合的疮疤。
和薛琳不同,魏迟年的母亲魏永华可以说是将爱全给了孩子,哪怕放弃婚姻,放弃人人称羡的生活,哪怕过得再苦、再累、再艰难,她都没有想过要抛下魏迟年。
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到豪门贵妇,魏永华的前半生与后半生过得有如云泥之别,也许后悔嫁入尉迟家,但她从来没有后悔带着魏迟年离开。
唯一感到憾恨的是,自己无法给魏迟年一个好的成长环境,让他年纪轻轻就不得不为了家计出来辍学打工,这后来也成为魏永华的心病,亦是让她的身体每况愈下的主因。
甚至,魏永华觉得自己成了儿子的拖累。
所以最后逝世的时候,薛薛听当初去帮忙的邻里说,魏永华是笑着的。
不用再受病痛苦苦折磨,也不必再看着儿子为了替自己筹得医药费而去承担起本不该由这个年纪的他承担的责任,魏永华觉得这样很好。
只是这个一生命运多舛的女人大概也没料到,自己最后竟成为尉迟家要挟魏迟年的工具,她拚了命好不容易才带着儿子